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贵新 范钦求)“黑夜建房,白天被拆除,没想到违法建筑真的见不了阳光”。11月24日,隆回县城建执法大队依法拆除了花门村范某在隆回大道旁一栋占用水田建房的违法建设,一位在拆迁现场的群众说。
隆回大道是隆回县2016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之一,途经紫溪、荷叶塘、竹山塘、荫山、花门、茶场、澄水等七个村社区,全长8.1千米,设计路幅宽60米总投资5.7亿元。该工程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
范某抓住隆回大道建设机会,想抢先占有利位置,11月21日夜晚,趁着夜色在隆回大道旁的水田建房,占地面积达143平方米。第二天,该县规划局巡逻队在花门巡逻时,发现范某浇筑的房屋地基水泥柱子,于是现场予以制止,并向范某下了责令自行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落实了有关材料。范某不听制止,仍我行我素,继续进行违规建设。
县规划局于11月24日组织执法队伍拆除了该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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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贵新 范钦求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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