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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结石患儿赔偿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09-03-02 11:24:17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的患儿,经医疗机构筛查鉴定后,可领取赔偿金。经我县医疗机构筛查和鉴定,下列婴幼儿系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导致患泌尿系统结石病的患儿,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照《隆回县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结石患儿及监护人基本情况表》认真核实并迅速通知患儿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疗机构检查证明、患儿身份证(出生证)于3月10日前到县工业经济局(县林业局斜对面)领取赔偿金。凡无法通知或无法核实的,要将具体原因以传真方式进行上报。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传真电话:8243630)。
联系电话:8232941,15869859724,13332591688
 
附件:隆回县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结石患儿及监护人基本情况表(upload/news/200903/20090302112249846308.xls)
 
 
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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