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民宗局、县工业经济局、县房产局、县农村能源办等单位需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10名,其中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民宗局、县工业经济局、县房产局、县农村能源办各招考文秘人员1名,县人大办招考1名法律工作者,县委组织部招考1名档案管理人员。如报名人数达不到3:1,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二、选调范围和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1、政治思想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胜任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必须是在本县范围内工作的副科级以下正式国家公务员(不含省市管单位的公务员和试用期未转正的公务员)。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4、身体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拟定于2009年5月11日-13日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县人大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单位分类报名,分类录取。其他单位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分配。报名地点设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报名时填写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此次选调工作人员只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拟选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6、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7、选调。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隆 回 县 人 事 局
隆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8日
附: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设置一览表
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设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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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名额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年 龄 | 性别 | 备注 |
| 县人大办 | 文秘人员 | 1 | 大专及 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
| 县人大办 | 法律工作者 | 1 | 法律 | 男 | |||
| 县委组织部 | 档案管理人员 | 1 | 不限 | 女 | |||
| 县委统战部 | 文秘人员 | 1 | 30周岁以下 (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
男 | |||
| 县政协办 | 文秘人员 | 1 | 不限 | ||||
| 县委农村 工作部 |
文秘人员 | 1 | 男 | ||||
| 县民宗局 | 文秘人员 | 1 | 不限 | ||||
| 县房产局 | 住房保障办 文秘人员 |
1 | 不限 | ||||
| 县工业经济局 | 文秘人员 | 1 | 男 | ||||
| 县农村能源办 | 文秘人员 | 1 | 男 | ||||
来源: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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