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隆回网6月1日讯(通讯员 李海燕 )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石门乡根据县会议精神,从“一确定三具备四必须”上部署安排此项惠民工作。
首先确定调查摸底的对象。即石门乡辖区内现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其次农户应具备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无房户及房屋不危险的不统计;贫困户里只统计最困难、房屋最危险的户,家庭特别困难有旧房想翻新但不属危房的不统计,因超生导致贫困的不统计;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中现有两处或多处住房的,只要有一处不是危房的就不予统计。
最后四个必须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下阶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是所填报的五保户、低保户必须与上报乡民政办的数相符。二是所填报的户必须是驻村干部、村干部集体到实地察看后确定的。三是驻村干部、村干部必须签字并加盖村公章。四是此项调查摸底工作必须在6月3日下午5:00前完成。
来源:石门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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