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2009年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各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另:从10月1日起,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2009/09/22/6954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