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于2009年9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宣传《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1月12日上午,隆回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联合县城管局在县城九龙广场组织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四台,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反映隆回城乡变化的规划成果展板40余块。前来了解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现场热闹非凡。有的群众看过规划展览后,感慨地说:“要不是开展规划宣传活动,我们还不知道隆回要通火车,建火车站呢”。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规划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加大了城乡规划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规划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过往群众驻足参观隆回城乡变化的规划成果展板

工作人员在给过住群众发放宣传单
来源:中国隆回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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