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隆回网讯(通讯员 卿笃伟)1月14日,在全县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督战会上,县卫生局副局长罗长顺就我县开展第二批新农合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评审认定工作作出周密部署。罗长顺强调,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审认定工作,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运行,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要求搞好初审工作。
罗长顺指出,凡符合《湖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具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基本条件,有宽带网或移动通讯网络覆盖的村卫生室,都可纳入第二批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评审对象。申报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村卫生室须向辖区内乡镇卫生院递交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乡村医生身份证复印件、《乡村医生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罗长顺强调,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落实《关于评审认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隆卫发[2008]44号)精神,实行院长负总责,安排专人落实具体工作。要召开好乡村医生会议,做好部署安排和宣传工作,讲清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条件、要求和评审认定程序;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建设指导,现场评审前要对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标准》,督促指导申请定点的村卫生室进行逐项整改到位;要深入现场搞好初审,对照标准,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标准的村卫生室纳入评审范围。
我县从2009年起全面启动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并认定首批村级门诊定点医疗331家,占全县行政村的34.03%。首批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室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了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扩大了农民受益面。截至2009年底,全县门诊受益21.61万人次,门诊受益面达23.84%。此次开展村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评审认定,旨在促进促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扩大农民受益面,逐步实现全面覆盖的目标。
来源:县农村合作医疗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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