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隆回县文化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回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声乐演员1名,音乐器乐专干1名,舞蹈演员6名。欢迎符合条件的文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声乐演员(通俗唱法)1名:
艺术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具有良好的声乐表现技能、技巧及舞台表演经验;形象、气质须符合声乐专业演员的要求。
2、音乐器乐专干1名(侧重钢琴和音乐制作):
艺术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3月30日后出生)。要求男性,有良好的钢琴演奏技能,熟练掌握五线谱、简谱等记谱方法,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听辨能力,会电脑音乐软件操作者。
3、舞蹈演员6名:
艺术类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要求女性,身高1.60米---1.70米,有良好的民族舞蹈表现技能、技巧及舞台表演经验;形象、气质须符合舞蹈专业演员的要求。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6、所有新聘人员必须在隆回县文化馆连续工作5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考试(专业表演和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1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到湖南省隆回县文化局(地址: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398号)报名,报名时持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2010年隆回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二)考试
考试分初选和面试,不考文化知识。初选按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初选成绩不带入面试。
按下列方法进行初选。初选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1、男声乐演员(通俗唱法):
专业表演分为自选歌曲演唱(70分)、才艺展示(10分)、试唱练耳(10分)、仪表气质(10分)。
2、男音乐器乐专干(侧重钢琴和音乐制作):
专业表演分为自选曲目表演(60分)、即兴伴奏(10分、现场抽取乐谱)、才艺展示(10分)、试唱练耳(10分)、基础音乐理论知识(8分,现场抽取题目)、现场电脑音乐软件操作(2分,操作软件为Cool Edit Pro 2.1或Nuendo 3,考试内容为录音设置、音乐剪辑、常用效果等)。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3、舞蹈演员:
专业表演分为自选民族舞蹈表演(70分)、基本功展示(10分)、才艺展示(10分)、仪表气质(10分)。表演所需音乐光盘、服装和道具等自备。
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专业成果加分
专业成果加分根据市级以上文艺比赛的获奖情况分别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方法为:
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5分,市级加2分(加分只限一次)。证书颁奖单位必须是政府部门(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和教育局)或文联下属协会。必须出具获奖证书原件,由人事局和县文化局验证认可后方可加分。
(四)体检与考核
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每个程序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刘先生13786963688 0739-2379234
肖先生13786963879
王女士13203285157
湖南省隆回县人事局
湖南省隆回县文化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湖南省隆回县文化馆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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