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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创建省市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2010-04-30 11:37:38 字号:

 

    

        隆办字〔2010〕85号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回县创建省市卫生县城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隆回县创建省市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

    隆回县创建省市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切实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塑造良好城区形象,全面提升城区发展水平,根据《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后发赶超,实现富民强县”的总体部署,加快硬件建设,强化软件管理,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区卫生管理水平,在巩固创建“省级灭鼠先进县城”、“省级文明县城”成果的基础上,创建省市级卫生县城。

    二、总体要求及方法步骤

    (一)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保持旺盛的创卫气势,树立扎实的创卫作风,在“深、细、实”上下功夫,攻坚克难,固强补弱,全方位开展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到2010年10月底确保各项创卫指标达到省市级卫生县城标准,以优美的城区环境、优异的创建成果在2010年10月底前顺利通过省市爱卫会的考核验收,实现创建省市级卫生县城的工作目标。

    (二)方法步骤

    整个创卫活动分全面部署、具体实施、初评自查和巩固迎检四个阶段。

    1.全面部署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出台方案,调整充实创卫指挥部,召开创卫工作动员大会,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掀起创卫活动高潮。

    2.具体实施阶段(2010年6月1日至8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开展创卫工作。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强化县城综合治理,加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和“五小行业”的综合整治;加大除四害(鼠类、蝇类、蚊虫、蟑螂)、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措施,提高城区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创卫任务按照总体要求落到实处。

    3.初评自查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1日)。按照创卫标准和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进行初评自查。县创建省市级卫生县城指挥部组织统一考评,逐项、逐部门进行检查。对已达到标准的要认真巩固和提高,对未达标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巩固迎检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继续加大创卫攻坚力度,巩固创卫活动成果,实施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创卫工作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效果,全力做好迎接省市爱卫会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基层爱卫组织和创卫组织

    各单位和社区居委会都要建立爱卫和创卫工作机构,设置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2—3人,将爱卫组织人员名单报县卫生局;明确创卫工作职能,确保基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在城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一致的创建组织网络,使创卫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桃洪镇各社区。

    完成时限:2010年5月15日前。

    (二)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城区环境上档升级

    1.环境卫生整治

    ①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环境整治。一是及时清除城区生活垃圾。二是城区的主次干道和所有小街小巷配齐清扫保洁人员,设置垃圾清扫、收集、清运设施,做到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养护,保持设施的完好,严格对垃圾运输车辆、公厕、垃圾站点的消毒,做到密闭运输。四是加强“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管理。在巩固提高县中心区域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做好零散居民区“门前三包”和垃圾袋装管理,进一步扩大垃圾袋装管理及定时定点收集工作范围,签约率和履约率达到98%以上,门前三包牌写明责任人、责任段、“三包”内容,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②城中村环境整治。加强城中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设置必要垃圾箱、点和清运设施;建立城中村清扫保洁队伍,加强村内垃圾清扫、收集、清运、消毒工作,落实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四个一”(制定一套组织管理制度、达到一个环境卫生标准、建立一支清扫保洁队伍、配齐一批环卫设施),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保证村内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桃洪镇人民政府为主,县环卫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③社区及单位环境整治。一是彻底清除居民区内的积存垃圾和杂物,彻底封闭小区内垃圾道,全部实行垃圾袋装,消灭卫生死角,提高社区净化水平。二是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物业部门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集中突击整治活动,扫庭院、擦玻璃、擦栏杆,清除垃圾死角。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桃洪镇各社区。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④城区周边环境整治。一是二中澄水路段、花门至茶场路段和白竹至广电局路段,紫阳医院至九中、高速公路出入口、恒丰酒店至城东南工业园和环城路,路面环境卫生整治;二是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三是城区通往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沿线的积存垃圾、污水沟。

    责任单位:县公路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环卫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⑤市场环境整治。强化对城区各类市场的管理,完善垃圾收集、清运、防蚊、防蝇及公厕给排水设施等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市场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按市场规模配备足够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有卫生宣传栏和卫生评比制度;实行全日制保洁,地面、摊位整洁,无乱堆乱放杂物,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摊外摊、店外店、场外场,文明经营,秩序良好,摊位落实“三个一”,垃圾实行袋装化,达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除“四害”工作标准;推广“净菜上市”的做法,减少垃圾污染,降低清运工作量,并做到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

    责任单位:县市场管理中心为主,县工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8月31日前。

    2.城区基础设施整治

    ①道路交通整治。一是按照城区总体规划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规划、拓宽改造城区,对所有破损严重、标准低、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街道和县城出入口进行全面维修,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面进行修补。二是对城区主干道的排水管道、排水井、泵站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清淤等工作,确保畅通。三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巩固畅通工程成果,保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四是加大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人力(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为主,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由县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并负责在城区建设30座高标准的水冲公厕和15座垃圾中转站,逐步减少旱厕,完善现有公厕的基础设施。二是建设垃圾填埋厂及医用垃圾焚烧厂,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三是增设路边垃圾箱和果皮箱,提高城区环境净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牵头,县规划局、县环卫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8月31日前。

    3.环境综合整治

    ①市容市貌整治。一要加大市容综合执法管理力度,彻底取缔城区的马路加工点、店外售货、占道摊点;拆除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和各出入口处私搭乱建,彻底清除各类小广告。二是进一步规范沿街标语、广告、牌匾,确保设置合理。三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特别是各商业门店前自行车、机动车的摆放,要求排放整齐,维持市容的整洁、美观。四是加大监察力度,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乱倒生活、建筑垃圾,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及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等行为,依法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②取缔城区内废旧物品收购站及养鸡(鸭)场。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牵头,桃洪镇人民政府、县城管执法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③建筑施工现场整治。一是加大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全部实行围场作业。二是施工现场主体要采用密布式安全网自下而上、实施全封闭作业管理,杜绝施工扬尘污染,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三是严格规范各类施工场地管理,计划进料,保持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同时要强化路面运输车辆管理,严防洒漏,严格时限管理。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为主,县城管执法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8月31日前。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完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城区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要确立以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为健康教育业务指导中心,县爱卫办为督导组织,辖区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明确的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网底的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培训内容。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爱卫办、县疾控中心落实。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2.重点推进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城区各社区要把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纳入社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列入社区整体规划,并办好社区健康教育专栏。通过开办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知识竞赛、健康咨询、讲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班等形式,使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要在城区建成健康教育示范社区8处,健康教育示范社区的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要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疾控中心落实。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3.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专栏,应用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咨询服务向患者及家属传授卫生保健常识,使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负责,城区各医疗单位落实。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4.巩固提高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成果。教育主管部门要在完成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在提高健康教育水平上下功夫,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5.从提高职工劳动防护意识入手,加大行业健康教育的普及力度。县劳动、商务、文化等部门真正把行业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明确专(兼)职人员,通过设立健康教育橱窗、报栏,采用板报、广播、电视录像、岗前培训等形式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劳动防护、女工保健的教育。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商务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6.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增进健康教育的工作力度。分别由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配合,充分发挥隆回报、隆回电视台、隆回网等宣传媒体的普及作用,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随时报道创建卫生县城活动的进程,实施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落实。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四)加大执法力度,实现环保工作新突破

    1.环境技术指标监测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对本辖区的大气、区域环境噪声、烟尘、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等项指标的技术监测。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达标实施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各项环保指标全部达到省市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坚决杜绝特大污染和破坏性事故的发生。

    2.重点加大对“黑烟囱”的治理,督促城区各单位对小型烟煤锅炉限期治理达标。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餐饮行业进行灶具改造,一律由燃煤改用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县卫生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五)积极开展城区除“四害”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除“四害”工作制度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真正把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负责,县爱卫办落实。

    完成时限:2010年4月30日前。

    2.大范围、全方位开展除“四害”工作,努力降低“四害”密度

    ①深入开展重点部门和行业的除“四害”工作。对城区范围内的宾馆、饭店、饮(副)食店、商厦、医院、食品加工厂、粮食加工厂、肉食加工厂和酿造厂等重点行业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疾病控制中心进行除“四害”执法检查及 “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②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消毒及“四害”灭杀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采取环境综合治理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对垃圾厂、垃圾中转站、垃圾点、建筑施工场地、沟渠、公厕、排水管道、园林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四害”实施定期灭杀,实现公共场所除“四害”达标。

    ③狠抓市场的“四害”消杀工作。由县工商部门及县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城区内农贸市场的“四害”灭杀工作。按全县除“四害”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所有市场开展一次全面的除“四害”活动和经常性的除“四害”工作。做到有专(兼)职人员、有防蚊蝇、防鼠设施,有卫生规章制度,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范围之内。

    ④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的除“四害”活动。城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都要安排部署除“四害”活动。城区各居委会要组织管理本辖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开展好“四害”灭杀活动,确保“四害”密度达标。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建设局、县工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六)大力整顿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

    1.着力抓好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城区所有旅馆、理发美容店、娱乐场所、公共浴池、游泳场、汽车站周围等公共场所和大、中、小饭店(宾馆)、食品商店、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五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进行卫生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全部做到“三证”齐全、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和“五病”调离率均达到100%,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健全的卫生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型作坊要坚决取缔。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状况(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前后堂要干净整洁,食品要生熟分开,有防尘、防蝇设施,用具容器清洁)达标率在95%以上。

    4.各类饮食店餐饮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5.饮用水卫生。县疾病控制中心重点加强城区自来水水质的监督检测工作;对二次供水设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详细的水质监督检测档案;督促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8月31日前。

    (七)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使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2.所有医疗机构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3.依照有关法规对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进行监督管理。杜绝使用不合格医疗卫生用品,杜绝院内交叉感染事故的发生。

    4.做好医疗垃圾和医用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垃圾、医用污水、污物的处理标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完成时限:2010年6月30日前。

    (八)强化汽车站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组织。

    2.完善垃圾收容、清扫、清运等环卫基础设施,车站候车室、院内和车站广场要设置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并保持干净整洁。

    3.确保室内外干净整洁,车辆停放画线定位、摆放有序。

    4.候车室要有明显的控烟标志。

    5.强化车站广场的管理,划定各种不同车辆的停放区域,规范管理车辆停放,做到秩序井然。

    6.对车站广场进行重点监管,拆除私搭乱建物,对广场内乱摆乱放、店外经营、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7.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彻底治理“五小”行业。彻底取缔不合格的食品摊点,保证“五小”行业卫生达到卫生县城要求标准。

    责任单位:湘运公司为主,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县工商局、县城管执法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0年7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将创卫工作当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扎实实施,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系统、本单位创建工作负总责。对照“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夯实责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不断强化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各渠道、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卫工作,及时总结和报道创建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教育、文化部门要经常开展创卫文艺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创卫专题报道”、“创卫曝光台”等栏目,以及在城区出入口和主要街道设立创卫宣传牌等形式,营造创卫强势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创卫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创卫工作合力。

    (三)认真组织督促检查

    从2010年5月中旬开始,由县创卫办对各单位的创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周按创建进度和标准要求,组织各工作组汇报,将创建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编发《创卫工作简报》,上报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创卫指挥部。创卫指挥部针对存在的问题随时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创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创卫工作进行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严格开展考核奖惩

    将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在督促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减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总分1分。凡是创卫工作不达标或没有按规定标准完成任务的;或者创卫期间,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县直各单位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创卫方案,确保各项创卫指标按时达标。)

    附件:隆回县创建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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