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回县成立独立建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隆回县独立建制的“非遗”保护中心为社会公益型副科级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0名,内设办公室、基础工作股、项目管理股3个股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挖掘、整理、申报、传承、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隆回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公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评定奖励办法,杰出传承人的补贴远高于国家标准,其中国家级每年补贴12000元。目前我县有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多的两个县之一。2009年5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在我县考察时,对我县的“非遗”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题词“隆回民艺浓似酒,滩头年画艳如花”。
来源:中国隆回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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