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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公路局路政大队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2010-05-18 11:47:54 字号:

 

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5月17日,隆回县公路局路政大队来到S219线荷香桥镇江东村依法强制拆除了范建和的违法建筑,周围群众拍手称快。

       范建和在荷香桥镇江东村经营建材生意,违法棚架位于S219线K43+300m处,用于堆放钢筋、水泥,按《公路法》和《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规定,在省道边修建建筑物应离开公路边沟外缘15m远,而范建和的棚子离公路边沟外缘为0m,严重违反了《公路法》规定,制约了今后公路的扩建和改建,影响了行车视线、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周围群众反响很大,强烈要求拆除该违法建筑。公路局路政一中队执法人员对其下发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和《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他自行拆除,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又于2010年5月5日找到村干部当面做其工作,耐心地给他讲解法律的规定,并对他提出的一些问题对其一一做了答复,但当事人置若惘闻,仍不配合处理。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路政大队于5月17日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通过严惩违法“钉子户”,使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得到了有力维护,公路的安全畅通得到了全面保障。

    

    

    

    

来源:县公路管理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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