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上午10点,司门前镇竹山村赵淼花带孙女刘怡赴所在司门前镇的隆回县第四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初步诊断为发烧,医生给予输液治疗至下午2点左右。刘怡输液完毕后,治疗医生在测量刘怡肛温时发现刘怡出现呕吐、两眼眼睑上翻等症状,生命出现危症。接诊医生立即组织进行抢救,经医生抢救多时,刘怡症状没有好转。四人民医院医生马上拨打120请求急救。下午5点左右,县120急救车赶到四人民医院将刘怡接转隆回治疗,救护车行至七江地段时,公路上出现一起车祸阻断交通,刘怡的亲属另行租一中巴车赴隆回,行至六都寨时刘怡死亡。刘怡死亡后其亲属认为四人民医院负有责任,要求四人民医院给予赔偿。
该事件出现后,司门前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力量赶赴四人民医院对死者家属进行劝解安抚,通过做工作,刘怡亲属答应待刘怡父亲回家后到司门前镇政府由县卫生局、镇党委政府组织进行协商调解。当晚,刘怡尸体摆在医院抢救室。2010年5月27日上午11点左右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执,刘怡亲属将刘怡尸体搬至四人民医院收费窗口,阻碍四人民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经镇党委、政府多次做工作,刘怡家属不愿将其尸体搬离。2010年5月27日下午3点半左右,刘怡父母赶到司门前。县卫生局、镇党委政府召集双方到镇会议室进行协商,协商中刘怡父亲因情绪激动对四人民医院院长杨运松进行殴打。幸及时被镇政府参加调解的干部劝扯开。当晚,镇党政主要领导又亲自组织力量进行调解,安抚双方情绪。但医院职工及死者家属双方均情绪激动,双方分歧较大,行政调解没有成功。镇党委、政府及县卫生局建议双方走医学鉴定的法律途径,但死者亲属拒接接受,将刘怡尸体摆在医院不肯运往殡仪馆冷藏。
隆回县委、政府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派出了专门的调查处理小组,但刘怡家属及其亲属等不予配合。为客观公正调查死者死因,确保死者尸体不因超过法定时间得不到正确调查结果,28日下午5点左右,县组织政法机关力量采取强制措施将刘怡尸体运往殡仪馆进行冷藏,以便客观公正处理该医患纠纷。此事还在进一步调解之中,如调解不成,将依法走医学鉴定的法律途径予以处理。
来源:司门前镇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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