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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药水越用越“傻眼”,12315调解获赔偿
2010-08-25 17:19:20 字号:

    8月24日,家住隆回县桃洪东路的陈女士的母亲眼睛无故红肿、疼痛的无法睁眼,将母亲送往医院进行诊断后才知道,出现这些症状是由于其母亲近几个月来一直使用一种叫“明目仙水”的眼药水导致的。恍然大悟的陈女士赶紧拿起电话打到了隆回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进行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致电给药电并对事情的原委进行调查了解。原来,陈某的母亲患有轻度的白内障,2010年6月在桃洪东路某药店以每盒98元的价格购买明目仙水眼药水两盒,使用后未见好转但也未发现异常。于是7月份又购买了两盒,当母亲使用到第三盒时感觉眼睛不舒服,且有异物感,使用到第四盒时眼睛便出现了上述症状。经过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药店退还陈女士药费,且一次性赔偿其医药费1000元。

    在此,隆回县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出现了眼部不适,最好不要急于去药店自行购药使用,应当先去正规医院的眼科门诊查明原因,再根据病因采取妥善地治疗。

    

来源:隆回县工商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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