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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动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2011-04-15 15:34:35 字号:
隆回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文件)
 
隆创卫指〔2011〕4号
 
关于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动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
     
 
县城各创卫责任单位:
    
        为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会议精神的落实,根据隆办发〔2011〕13号和隆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县城所有创卫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创卫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2.督查范围:所有创卫工作责任单位

3.督查内容(见附表)

4.督查结果运用: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扣除该单位当年度绩效文明目标管理评估总分1分。
   
    附:督查内容一览表
 

隆回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

2011年4月15日

 

 
督查内容一览表
 

序号
        
分值
1
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
5
2
成立创卫机构,落实创卫经费并安排一名副职专门具体负责。
5
3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家住县城的退休老同志、门面承租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所有创卫文件,并以户为单位,全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15
4
详细制订本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5
5
牵头单位配合社区、城郊村对公共卫生责任区域进行具体责任分解;各创卫责任单位对划定的公共卫生责任区域监管到位。
10
6
按照隆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各创卫责任单位与所在社区、城郊村签订创卫责任书;各社区开展流动红旗卫生单位评比
5
7
落实楼(栋)长卫生责任制;制订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5
8
悬挂一幅创卫横幅;出一期创卫宣传专栏和健康教育专栏;
15
9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单位院内卫生,包括办公室、家属区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开展检查评比,并在各办公室门上、家属楼各单元贴上“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字样。
15
10
各创卫单位确保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到位。
10
11
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实行物业式管理,确保卫生保洁有专人负责;没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聘请专职保洁员,确保单位院落天天整洁卫生。
10

 

 

 

来源:县创卫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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