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文件)
隆创卫指〔2011〕4号
关于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动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
通 知
县城各创卫责任单位:
为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会议精神的落实,根据隆办发〔2011〕13号和隆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对县城所有创卫责任单位贯彻落实创卫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2.督查范围:所有创卫工作责任单位
3.督查内容(见附表)
4.督查结果运用: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扣除该单位当年度绩效文明目标管理评估总分1分。
附:督查内容一览表
隆回县创建卫生县城指挥部
2011年4月15日
督查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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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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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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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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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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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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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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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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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创卫机构,落实创卫经费并安排一名副职专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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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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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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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家住县城的退休老同志、门面承租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所有创卫文件,并以户为单位,全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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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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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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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制订本单位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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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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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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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配合社区、城郊村对公共卫生责任区域进行具体责任分解;各创卫责任单位对划定的公共卫生责任区域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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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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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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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隆办发[2011]31号文件规定,各创卫责任单位与所在社区、城郊村签订创卫责任书;各社区开展流动红旗卫生单位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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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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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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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楼(栋)长卫生责任制;制订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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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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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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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一幅创卫横幅;出一期创卫宣传专栏和健康教育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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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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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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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单位院内卫生,包括办公室、家属区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开展检查评比,并在各办公室门上、家属楼各单元贴上“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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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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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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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创卫单位确保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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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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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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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实行物业式管理,确保卫生保洁有专人负责;没有独立院落的单位,要聘请专职保洁员,确保单位院落天天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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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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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创卫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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