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办函〔2011〕90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县开展迎峰度夏有序用电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受多种因素迭加影响,今年来全省电力供应一直紧张,目前正处于夏季用电高峰期,我县电力供需形势十分严峻。全县日用电负荷达9万千瓦以上,而市下达我县限定负荷为4万千瓦。为缓解我县电力供需矛盾,确保电网安全和有序供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县人民政府2011年7月29日全县迎峰度夏电力调度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采取有序用电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贺朝晖任组长,县政府副调研员贺元平任常务副组长,县经信局、公安局、隆回电力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市六灌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隆回电力局,同时由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督查室、隆回电力局派人组成有序用电督查组。领导小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县有序用电电力调度指挥协调和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督查工作。
二、采取有序用电管理措施
依据《电力法》和《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县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坚持“有保有限”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县有序用电预案,采取如下有序用电管理措施。
(一)重点保障供电范围: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农业生产(抗旱、烤烟)、党政军警指挥系统、新闻媒体、通讯、自来水、医院、学校、县级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经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审定)等正常用电。
(二)对县内所有“两高五小”企业(高能耗、高污染,小砖厂、小纸厂、小水泥厂、小加工厂、采石场等)一律停止供电。
(三)对县城区内所有景观灯、亮化灯、商业性广告牌,由各管理单位或业主从7月31日开始自行关闭到位,否则停止所属管理单位供电。
(四)对县城区主街道路灯实行减半开启,开启时间为19:00—凌晨1:00。
(五)对全县各商场、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等商业性用电户在有秩用电期间由电网停止供电,由各用电户自备发电设备解决用电。
(六)对县级以上重点保护企业(重点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电力调度指令,必要时实行错峰避峰限电供电。如企业不服从调度指令,电力部门有权直接拉闸停电并同时报县有序用电领导小组。
(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自觉带头节能节电,及时关停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备,空调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当电力调度进入第四级状况下(限负荷40%以上),城区办公场所和居民生活区实行适当分区域分时段轮回限电。
(八)六都寨电站和木瓜山电站要以大局为重,尽可能在高峰期多发电,确保自供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决不能从大网下网,且自供区与大网同步实行有序限电。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内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的宣传、报导力度,号召全县人民厉行节约用电,倡导“节约一度电就是您的一份贡献”;要坚持正面引导,切实做好群众解释工作,争取广大民众对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度难关,切实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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