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隆回网9月5日讯(通讯员谢芳 阳艳萍)近日,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传来喜讯:隆回县城管执法局桃洪中路执法中队被授予“2011-2012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是邵阳地区城管系统唯一一家获得此省级殊荣的单位。这是县城管执法局继2004年被评为全省首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以来,取得的又一省级殊荣。
县城管执法局桃洪中路执法中队现有干部职工17人,主要负责桃洪路(包括九龙广场)和工商上街、建设街等路段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该中队在县城管执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将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坚决杜绝执法管理中的“冷、冲、横、硬”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弊端,严格遵守文明执法“五注意”原则,在“法”的规定性中“有情操作”,全面推行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疏堵结合等执法方式,积极推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该中队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原则,内部制定了《部分行政案件最低处罚标准》,对城市管理的每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明确界定,不管什么人“打招呼、讲好话”都严格按照最低处罚标准进行处罚,杜绝了执人情法的现象。同时将所有执法依据、办事流程及时限、处罚标准依据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将同类违章案件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时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
该中队自2007年组建以来,没有一起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而被变更、被撤销或败诉,极力塑造了城市管理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和文明高效的服务形象。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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