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从10月1日起,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2011/10/08/6948937.html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从10月1日起,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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