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口镇司法所让我们能够在家门口就业,我体会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我会努力改造自己,让自己投入到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中……”3月27日,岩口镇社区矫正人员李某高兴地说。
岩口镇司法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落实矫正人员劳动相关制度。3月4日,通过岩口镇司法所和强鑫鞋厂负责人协商,帮助2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家门口就业,通过劳动,社区矫正人员从思想上树立了服务社会的意识,对实现其人格的重新社会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加强社会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使服刑人员更为顺利地回归并融入社会,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可以不收监关押的人员,在社会上、家庭中把他们管教好、改造好,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落实到刑罚执行工作中,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谈及社区矫正工作,岩口镇司法所所长陈阳林这样说。
来源:司法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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