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至26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率全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调研组一行30余人到隆回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工作。邵阳市司法局局长李新华,隆回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明海陪同调研。
调研组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及长沙市、湘潭市司法局等单位组成。县司法局局长刘银秋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自2011年9月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隆回县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工作股,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建立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步骤、内容、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切实规范审前社会调查工作,通过对被告人的居住情况、一贯表现、社会背景、监管环境及矫正条件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为审判机关提供较准确的评估报告。注重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全面落实“月汇报、季小结、年考核”制度,做到“闻其声、见其人、晓其情、安其心”,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到位,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坚决杜绝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目前,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人,到期解矫12人,实际在册100人,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调研组一行还深入三阁司司法所调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详细了解了司法所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情况,翻阅了矫正对象管理档案,并登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查看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定位管理的情况。
调研组一行对隆回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表示满意。刘道龙指出,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为社区矫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进一步壮大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为社区矫正提供充分的力量保障;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社区矫正的科技化水平;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防患于未然,确保矫正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县司法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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