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公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国家将实行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预计外出车流量会大大增加。为进一步规范“两节”期间公车管理。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有关通知精神,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公车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两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安排必须的值班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定点封存。违者,视为违规用车。
二、严禁公车私用。公车是党政机关及党政干部用于公务活动的交通工具,严禁用公车迎亲、接送子女上学、观光旅游等。
三、严禁私驾公车。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以各种名义私驾公车。
四、严禁公车非公务活动停靠于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
五、严禁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业、下属单位换车、借车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费用。
各级各单位要对照以上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规定,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
来源:县委办 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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