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回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统一组织体检,现将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请体检合格人员将《个人自传》写好,于10月26日前交隆回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502759741@qq.com,发邮件者必须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以便区分)。自传内容要求包含:本人基本情况、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主要关系、现实表现情况(限500字内)。
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24日
来源:中国隆回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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