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局、县物价局温馨提示:
春节将至,为加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维护广大乘客正当权益,县城管执法局、县物价局温馨提示:出租汽车收费标准为早上7:00至晚上21:00起步价5元/3公里(含燃油附加费),3公里外1元/公里;晚上21:00至次日早上7:00起步价6元/3公里。如您乘坐出租汽车时,发现从业人员有乱涨价行为,请及时向8240078城市客运监督和12358物价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县客运办、县物价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为确保您的乘车安全及有效维护您的正当权益,请自觉拒乘非法营运“黑的”。
来源: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2013/01/26/6945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