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县文物局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朴塘桥保护工程进行了验收,这标志着我县又一文物保护工程胜利竣工。
朴塘桥为石墩木廊风雨桥,始建于元明之际,全长69米,宽4.7米,有石墩五座,水门六孔,木柱108根,桥亭27间。位于岩口镇朴塘村,1991年11月公布为隆回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年久失修,加上风雨、蜂蚁侵蚀,桥梁本体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县文物局在拮据中挤出经费,投资十余万元,进行主动性保护修缮。
目前,我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9处。
来源:文广新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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