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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再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2013-05-15 11:00:43 字号:

 近日,从省文明办传来喜讯,隆回县财政局荣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该局是上一届省文明标兵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获得单位,于2011年期满。2012年,该局按照中央文明委“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期满后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和《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再次开展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申报省文明办评选通过,再次获得“省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局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财政发展改革大局,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立文明创建新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财政干部队伍。通过抓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服务整体提升,财政效能明显增强,全县财政总收入自2010年以来,连续3年实现过亿元新跨越,其中2012年实现6.46亿元,局机关获省以上荣誉称号21项。

来源:中国隆回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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