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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法
2013-05-30 08:43:18 字号: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5月29日,隆回县司法局在金石桥镇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会上,县司法局社矫股股长肖天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就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必需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从社区矫正的概念、意义以及如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以及拒绝改造的后果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

县司法局分管领导阳桂华在会上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服刑态度,树立在刑意识,认清自身角色,自觉主动接受司法所的管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在矫正期间一定要学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来源:隆回县司法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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