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隆回县物价局就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听证代表人员产生的方式和应具备的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6月15日,县物价局公示了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目前,通过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确定听证代表19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府部门4名、政协委员2名、行政事业单位2名、社会团体2名、城镇居民3名及工业企业、经营服务业、特种行业各1名。
听证方案提出: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来水价格分类由原来的五类(即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性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比价关系为1:1:1.1:1.8:4)简化为三类(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其比价关系为1:1.5:4)。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由现行1.82元/ m3调至 2.14元/ m3,提高 0.32 元/ m3;非居民生活用水(包含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价格调至3.21元/ m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6.02元/ m3调至8.56元/ m3,提高2.54 元/ m3,增幅为42%。以上价格均含价格调节基金0.05元/m3和水资源费0.02元/m3。
据悉,以上价格调整方案将于本月19日在听证会上进行论证和征求意见,得到听证代表同意通过后,县物价局将报请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批示,形成最终调价标准进行公布。
来源:隆回县物价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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