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隆回县2013年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会议在县房产局召开。会议由县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小兵主持,县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海元作工作报告。
根据县政府规定,我县2013年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为具有桃洪镇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国有改制工矿企业双职工家庭除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5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平方米以下,现居住在桃洪镇城区且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补贴标准分两类:低收入家庭以600元/年为基数,每增加1人加补100元,每户补贴人数不超过4人,即1人户600元,2人户700元,3人户800元,4人以上户900元;低保家庭以700元/年为基数,每增加1人加补100元,每户补贴人数不超过4人,即1人户700元,2人户800元,3人户900元,4人及以上户1000元。
据悉,我县2013年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从8月26日起至9月25日止,预计11月底发放到位。
来源:房产局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2013/08/14/6943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