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县煤炭局联合石门乡人民政府对原石门煤矿主、副井峒实施人工推毁,标志着我县落后小煤矿开采正式终止。
在石门煤矿关闭现场,县煤炭局、石门乡政府、石门乡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联合关停组,调集挖掘机对位于石门乡横亭村的石门煤矿主、副井峒口、排风井、建筑房屋等设施实施推倒、填埋,对堆积在矿区的尾矿渣堆进行平整,并对矿区内的电源设施实施关闸断线。防止煤矿再次开采生产。
石门煤矿始建于1958年,原属乡办集体企业,2005年6月改制为私营企业,矿井年生产设计能力6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灾害严重。2010年6月15日,石门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发事故,死亡6人,为确保安生,2010年6月15日,县人民政府责令石门煤矿停止井下生产活动。
据了解,此次我县将对石门、斜岭等三家落后小煤矿实施关闭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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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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