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农业厅湘发改农[2012]1530号文件精神,荷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需要新修业务用房,现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经请示隆回县农业局、发改局同意,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及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相关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隆回县荷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
2、项目名称:荷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3、建设地点:荷田乡政府机关院内
4、工程内容:荷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593(以验收实际面积为准)平方米,单价1248元/平方米(最终以预算和审计为准)。
5、资金来源:上级相关项目拨款,具体面议。
6、建设工期: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20天。
7、承包方式:单价承包、按实结算、包工包料、全额垫资。
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建筑工程,共1个标段。
二、报名条件
1、本工程投资金额较少,限本县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建筑企业。
2、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3、必须具备工程建设必备的资金、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
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以往的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及其它违法行为。信誉不佳、群众反响不良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三、报名方法
1、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必须在发出公告后开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施工资质证书、拟任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于2014 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到荷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
2、一个企业资质限一个施工单位报名。
3、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地 点:荷田乡政府大会议室。
五、评标方法: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六、招标监督机构:县纪检会、县农业局、县财政局、荷田乡项目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
七、其他事项
1、每个投标人报名时需缴纳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签合同时,除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外,中标当日须另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计履约保证金11万元,不计利息。工程开工15天后,返回保证金3万元,工程完工50%后返回保证金3万元,余下5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者,抽签后当日内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于中标日起10日内与荷田乡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履约保证金11万元不予退还。
2、工程采取全额垫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和争取上级项目拨款到位后,结算付款,并留取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3、投标人抽签时,必须经监督小组成员核对身份证和有关证件后方可以参与抽签。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回县荷田乡农业综合服务站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3874295428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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