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建平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第二场专题讨论会上强调,作风建设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三大主要任务之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改进作风,做到“深入抓、见实效”。
陈建平指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作为领导机关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门机关,转变作风尤为重要,要带头纠正“四风”。县纪委常委如果作风不好,会对整个纪委机关的作风产生负面影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作风的好坏,会对全县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只有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作风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陈建平强调,作风建设归根到底要靠制度来约束。一要建立行为规范,明确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尤其要对文山会海、“三公”支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细则进行规范;二要改革作风巡查制度,完善作风巡查方式,提高作风巡查效率,增加作风巡查次数,做到即查即处;三要推动社会监督,全县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机关应主动接受行政相对方和社会的监督,要积极探索“电视问政”等开展监督的有效途径;四要主动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正人不能先正己,该作为不作为,必遭人家“戳背心”。
陈建平要求,要注重教育,加强引导。既要坚持正面宣传,树立榜样,也要从严查处,形成震慑。早提醒、早查处,也是对干部的一种帮助和教育,不能因为某个干部业务能力强、资历老、经验足,而放松或忽视对他在作风和纪律上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改进作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钱志伟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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