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隆回交警大队为确保校车交通安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再次开展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治理工作。
连日来,该大队更进一步认真做好校车安全性能检验工作,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校车一律按规定强制报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立即责令停止运营,限期消除安全隐患,一律做到不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对累计超过12分以及两年内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驾驶人,立即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对接送学生校车的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和驾驶人逐校逐车进行核实建档,并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校车定期审验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同时,要求民警在早、中、晚上下学高峰时期,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周围实行“高峰岗”,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切实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据统计,该大队共对辖区220余辆校车进行了检查,进学校上交通安全课46场次,受教育人共达20000余人,签订责任书200余份,查处校车超员29起,未取得校车标牌接送学生16起(每起罚款2万元),未取得校车资质驾驶校车7起,下发安全隐患整改100余份。
来源: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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