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荷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
司法所所长邓成铭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等方面作了全面讲解,阐明了矫正对象必须履行的义务,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矫正人员进行了公益劳动,通过社区义务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心和公德心。
来源:荷田乡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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