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从县公安局获悉,自4月初我县全面部署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战果显著,已成功告破了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华以筹建长沙市虎园项目等需要资金为名,非法吸收存款上千万元;犯罪嫌疑人肖某以筹资办厂等为借口,通过其母亲刘某香向社会进行宣传,非法吸收存款上千万元。
近一个月以来,我县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追逃小组成员不畏艰难,历尽险阻,连续作战,行程几千里,远赴重庆、衡阳等地,终于将在逃的欧阳某华、肖某、刘某香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目前,欧阳某华、肖某、刘某香等三人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县公安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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