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民听证会的
公 告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马力军等县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隆回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立案,并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定。为更好地了解民意,办好代表议案,提高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科学性和增强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县人大常委会将举行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民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5年6月9日上午8:30
二、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
听证代表拟定50名,其中20名采取社会公开报名方式确定。
四、报名时间、办法
1. 愿参与人士于2015年6月5日17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报名,领取听证会出席证;
2. 报名地点: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电话:8186049
联系人:夏 珂(15973933330)
五、有关事项说明
1. 公开报名方式的20名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2. 听证会代表必须由本人持出席证参加听证会,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在参加听证会前听取民意,了解、熟悉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简明扼要,也可以书面形式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来源:隆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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