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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民听证会公告
2015-06-01 14:09:54 字号:

  关于举行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民听证会的

  公 告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马力军等县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隆回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立案,并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定。为更好地了解民意,办好代表议案,提高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科学性和增强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县人大常委会将举行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民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5年6月9日上午8:30

  二、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

  听证代表拟定50名,其中20名采取社会公开报名方式确定。

  四、报名时间、办法

  1. 愿参与人士于2015年6月5日17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报名,领取听证会出席证;

  2. 报名地点: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电话:8186049

  联系人:夏 珂(15973933330)

  五、有关事项说明

  1. 公开报名方式的20名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2. 听证会代表必须由本人持出席证参加听证会,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在参加听证会前听取民意,了解、熟悉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简明扼要,也可以书面形式交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隆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来源:隆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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