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7月20日讯 (记者 龙回) 据隆回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办最新消息,自今日起,隆回将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作为全县环境卫生大清扫日,县乡各单位不安排开会,不安排检查,齐心协力创建干净、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建设美丽隆回。
为提高全县人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识,彻底扭转隆回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后的局面,创建干净、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建设美丽隆回。经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从2015年7月份起,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一为全县环境卫生大清扫日。在环境卫生大清扫日期间,县、乡镇不安排开会,不安排检查,所有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村(居、社区)组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公共区卫生集中清扫活动;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都要到所联系的乡镇督促指导。县直机关的公共区包括办公区、家属区、社区走访责任区、帮扶的贫困村。
2015年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大清扫日日期:7月20日,8月17日,9月21日,10月19日,11月16日,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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