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148号)和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县(市)公路超限检测站名称的通知》(市编发〔2016〕4号)精神,原邵阳市隆回五里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下划归隆回县管理后,更名为“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研究,报县编办批准和县公安机关备案,决定自即日起启用“隆回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新行政印章,原“邵阳市隆回五里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行政印章即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27日
来源:县五里公路超限检测站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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