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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通知
2016-03-18 08:11:11 字号:

隆政函〔2016〕32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因政府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庆春

协助县长管理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监察、审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重点项目、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统计、税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信访、物价、政府法制、应急管理、以工代赈、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国有资产处置、公积金管理、电子政务、外事接待、史志、档案、督查、优化经济环境、老龄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分管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经研室、县接待外事办、县史志办、县档案局等。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老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胡陵

负责省扶贫办建设扶贫联系点工作,协管农业、农综、林业、水务、移民、扶贫等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李飞龙

负责湖南大学与隆回对口扶贫工作、湖南大学驻虎形山瑶族乡扶贫建设工作。协管教育、文体广新、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旅游等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刘科棉

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和建设、城管、人防、房产、城投、金融、公用事业、环卫等工作。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人防办、县房产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城建投资管理办公室。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隆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隆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隆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隆回支行、中国银行隆回支行、农业发展银行隆回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隆回支行、华融湘江银行隆回支行、隆回农村商业银行、各类保险公司驻隆支公司。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马伟

负责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工作,协管民族宗教、商务、招商、商业、物资、两烟、残联、市场管理等工作。

副县长:刘芬

负责教育、文体广新、卫生计生、新闻传媒、全民健身服务、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爱国卫生、红十字会、教育基金会、侨务、台湾事务、文化稽查、新华书店等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县新闻传媒中心。联系县侨办、县台办、县新华书店、县文联、县工商联、县关工委。

副县长:李小宁

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消防、武警、交警、森林公安、610、禁毒等工作。协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联系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副县长:奉锡样

负责商务、招商、商业、扶贫、民族宗教、旅游、两烟、烟草专卖、粮食、物资残联、市场管理、盐务、石油、石化、供销等工作。分管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商务局(县粮食局)、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旅游局、县两烟办、县残联、县市场管理中心、县供销社。联系县烟草专卖局、县盐务管理局、中石化隆回支公司、中石油隆回支公司。

副县长:范志锋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气象、蔬菜、水保、防汛抗旱、水文、畜牧水产、农机、农业综合开发、农经、移民、特色产业、减负、农村能源、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山林水利纠纷调处等工作。分管市六都寨水库灌区管理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移民局、县特色产业办。联系县气象局。

副县长:宁玉光

负责工业集中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地震、知识产权、交通运输、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公路、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公路治超治限、海事、煤炭、邮政、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工作。分管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路局、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所、县五里治超治限检测站。联系县科协、县老年科协、县邮政局、国网隆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隆回支公司、中国移动隆回分公司、中国联通隆回分公司、中国铁通隆回分公司。

县政府党组成员(正处级):卢建中  

协助刘科棉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正处级):唐启明

协助范志锋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隆回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晚清

协助宁玉光同志的工作,主持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宁佐益

协助奉锡样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贺元平

协助宁玉光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蒋永恒

协助刘科棉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蒋盛海

协助汪庆春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胡光华

    协助奉锡样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王淼期

协助李小宁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调研员:罗晓光

协助刘芬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王调东

协助汪庆春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段小红

协助宁玉光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谭持跃

协助范志锋同志的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丁加阳

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联系马健强同志主管的工作,协助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和接待外事工作。

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经研室、县民宗局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钱志伟

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主持县监察局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承担分管工作及单位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16312

来源:隆回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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