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阳艳萍)9月28日,隆回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朝阳市场后侧小井街规范自产自销农民蔬菜水果摊点时,发现范某红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农民自产自销区域违章摆卖柑橘,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违章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范某红拒不改正违章违规行为,反而辱骂、撕咬、踢打执法人员,造成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手臂咬伤,另一名城管执法人员腰部挫伤。
隆回县公安局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在查明事实真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范某红依法治安拘留7天,并送至隆回县拘留所执行。
创建省市级文明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是提升县城品位的有效举措。维护城市良好秩序,爱护环境卫生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为打造一个整洁、卫生、有序的城市环境而共同努力。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以任何理由阻碍其正常执法,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隆回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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