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电视台记者 肖锋)12月12日,隆回县房产局就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年审和租赁补贴工作进行了安排。
据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位于桃洪镇白里村,共340套,分配对象为三类。一是城镇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具有县城长住户口并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在本地无自有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五年未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同时未享受过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二是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在县城工作且参加工作不满五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县城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父母、子女在县城无住房资助能力。三是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需在县城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城镇租赁固定场所经营开店三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在县城范围内无自有房屋。符合上述条件的三类人员从12月12日起到明年的1月26日,可在户口所在社区或用工单位领取审批表格,在通过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核之后,将于明年4月12日之后对其进行住房分配。分配采取抽签定房,两人以下含两人住户原则分配40—51平方米户型,3人以上含三人住户原则分配60平方米以上户型。
据了解,隆回县2016年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全县各建制镇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具有隆回县城镇常住户口,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属于无房户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今年的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分为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两类,其中低收入家庭以1200元每年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加补100元,最高不超过4人,即4人以上户每年补贴1500元;低保家庭以1300元每年为基数,每增加一人加补100元,最高不超过4人,即4人以上户每年补贴1600元。符合以上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居委会领取相关表格申请,在通过社区或居委会初审、张榜公示7天,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7天和县房产局审批后,最终将在政府信息网进行7天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房产局进行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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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锋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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