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菊华 阳卓凡 魏华)1月24日下午,隆回县首次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为26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近200万元。据悉,这是隆回县自2013年底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以来,首次启用保证金为被欠薪的农民工发放工资。
1月5日,隆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了肖理科、杨耀明等260名农民工投诉,称在县城某房产项目从事塔吊操作、泥工、架子工、水电安装、防水作业等,已3个月未发放工资,金额近200万元。受理投诉后,该大队领导迅速抽调精干力量对农民工和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承建单位虽然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但临近春节民工急于回家过年,事先的承诺没有如期兑现,引起民工的不满和担心,欠薪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资金未完全到位导致民工工资不能足额发放。考虑到此案涉及民工人数众多、金额较大,隆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导逐级汇报案情的同时,积极约谈该工程项目开发商和承建商,强调事态的严重性,双方承诺想办法筹凑资金春节前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尽力减轻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压力。
1月23日,承建方向隆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申请:已筹集农民工工资款近150万元,还有近50万的缺口希望能提前申请退还该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春节后再按规定足额补交。临近春节,根据这起欠薪案件的特殊性,该大队经逐级汇报获批准后,第一时间将该施工企业缴存的50万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予以退还。1月24日下午,在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督促下,200余万元工资款如数支付到106名农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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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菊华 阳卓凡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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