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隆回交警对嫌疑人进行酒精检测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晓艳)4月18日,饮酒驾驶肇事者李某被依法刑拘。
4月6日15时许,在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中心市场路段,李某驾驶粤A**98二轮摩托车与人行横道内行人刘某发生碰撞。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对肇事者李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取得驾驶资格证,浑身散发着酒气,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28.69mg/ml,属于无证饮酒驾驶。
伤者刘某经邵阳市公平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二级。隆回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予以刑事拘留。
来源:隆回新闻网|0
作者:彭晓艳
编辑:redcloud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2017/04/19/6927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