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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三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亿元
2017-04-26 15:14:05 字号: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玉超 陈立朋)今年来,隆回县认真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现已取得明显成效效。截至4月25日,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2亿元。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该县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长、监察局长、审计局长为成员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做好2017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6号)。同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财政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整个清理盘活工作时间部署从3月9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自查上报、核查确认、上缴盘活三个阶段进行,分阶段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严格考核。凡未按规定进行清理盘活并有瞒报、隐匿存量资金及未及时上缴逾期财政存量资金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一律暂停该单位资金拨付。 

三是分类清理盘活。包括清理盘活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清理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临时机构(含各类指挥部)结转结余资金。

据统计,该县此次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2亿元,其中收缴县统筹安排财政存量资金1.26亿元,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安排使用资金662万元,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来源:隆回新闻网|0

作者:王玉超 陈立朋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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