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电视台记者 游添)5月6日,隆回县召开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隆回县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炉,高中招生报考志愿由学生本人在网上填报,要求在5月20日前全部完成。会议强调,对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会议指出,2017年全县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尊重学生意愿,自主填报学校志愿,学生填报的志愿要分校公示,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鼓励学生均衡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总招生数普职比为1:1,建立全县统一的考试招生秩序,严格规范招生行为。隆回一中、隆回二中在全县范围内根据学生自愿预录学业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各自主招生110名,在九中初中部九年级学生中根据学生自愿择优录取110名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直升隆回二中,隆回二中面向全县根据学生自愿招收50名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珍珠班”,给予减免学费的优惠政策。
志愿填报方面分为普高志愿和职高志愿,普高志愿分为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和市示范性高中志愿,职高志愿和普高志愿不得跨报,报考普高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一个,市示范性高中志愿二个。
副县长谭敏在会上要求,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要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及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科棉指出,高中招生政策的调整改革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是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顺应民意的举措,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家长,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
1、填报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只能在隆回一中或隆回二中两者中选择一所学校,报考特长生的应与特长志愿一致,否则视为放弃特长录取资格。
2、填报市示范性高中志愿,在隆回六中、隆回九中和万和实验学校中可选填第一、第二志愿。
3、填报职业高中志愿,在县职业中专或华星职校中选填一所。
4、民办高中自主招生,与市示范性高中同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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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游添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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