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阳艳萍)日前,隆回县为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县城区扬尘污染治理“百日行动”,强化社会监督,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投诉举报未覆盖运输造成渣土沿途撒漏、乱倒乱弃建筑垃圾、车辆带泥污染城市路面、建筑工地未正常使用冲洗平台、粉尘作业场所未采取湿法作业方式等扬尘污染行为(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并经县城区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查实)的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次。
发现城区扬尘污染行为,您只要拿出手机,拍下照片或视频,拨打电话8168119投诉举报或将照片、视频资料发送到525380391@qq.com邮箱,留下您的姓名、联系电话即可。一经查实,就会通知您至县城管执法局二楼县城区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桃洪镇建设街227号)领取举报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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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艳萍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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