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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一村民滥伐林木被刑拘
2018-07-11 09:37:54 字号: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贵新 胡世凯)7月9日,隆回县荷香桥刘某因滥伐林木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 2018年6月,刘某以3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滩头镇李某祝家佬上山场中的松树。刘某江因在没有办理林木砍伐手续的情况下雇人将所购松树全部砍伐被举报至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

  经鉴定,刘某江无证砍伐松树147株,计立木蓄积21.7182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10立方米-20立方米或幼树500-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10立方米,或幼树250-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来源:隆回新闻网|1

作者:杨贵新 胡世凯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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