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加强城区社会面管控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城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持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和保供车辆通行外,其他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城区所有路口交通信号灯从10月26日00:00时起均调整为红灯,除上述车辆外,其他车辆闯红灯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抓拍并处罚。请全体市民予以理解和配合。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胡权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2022/10/26/11978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