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智勇 彭中焱)1月16日,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横板桥中队依法对S243省道63K+163m处(西洋江镇三禾村路段)的一处违法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及时消除了公路通行安全隐患。
据了解,1月13日,该中队在例行公路巡查时发现,当地居民刘某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修建围墙。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该围墙紧贴公路路基修建,长10米、高1米,不仅严重影响公路排水系统正常运行,还对过往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构成威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发现违法行为后,执法中队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刘某现场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确告知其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整改要求。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与刘某沟通座谈,耐心宣讲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释违法修建构筑物的安全危害及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其自行整改。然而,经反复宣教督促,当事人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整改义务。
鉴于当事人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且该建筑已危及公路安全畅通,执法大队严格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于1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拆除。下一步,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公路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涉路违法建筑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侵占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一审:周颖 二审:马梦娜 三审:罗勇军 终审:隆正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马智勇 彭中焱
编辑: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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