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回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东军 尹铸 彭中焱)3月24日,隆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花门中队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首违不罚制度,以责令整改、教育引导替代行政处罚,切实让交通执法既有力度、更具温度。
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及从业人员存在车辆装载不规范、安全提示标识缺失、货物装载防护措施不到位等轻微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上述违法行为均属首次发生、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当事人能够主动配合执法工作,自愿立即整改,完全符合首违不罚的适用情形。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潜在危害,同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能够现场改正的问题,督促当事人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标准和要求,并现场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持续深化柔性执法理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在严守交通运输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一审:周颖 二审:马梦娜 三审:罗勇军 终审:隆正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郭东军 尹铸 彭中焱
编辑:周 颖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646047/69/15792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