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新闻网讯(罗师钰 通讯员 郑建民 王涛)10月12日19时05分许,隆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服务区处理一起简易事故时,依法查处了一起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天傍晚,隆回大队民警在服务区开展事故处理工作时,发现赵某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民警准备依法处理时,赵某试图通过向民警赠送财物的方式,请求民警“从轻处理”,甚至“不予处罚”。
面对当事人的不当请求,执勤民警当即予以拒绝,并对赵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民警明确指出,企图通过行贿方式规避处罚,不仅不能减轻本应承担的责任,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民警耐心释法说理,赵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随后,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赵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此次执法过程中,民警面对诱惑不动心、面对说情不让步,既严格执法又耐心释法,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执法公信力和队伍形象。
一审:周颖 二审:马梦娜 三审:马美姣 终审:隆正平
来源:隆回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师钰 郑建民 王涛
编辑:周 颖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m.longhuinews.cn/content/646054/57/16364658.html